根据学生工作处(武装部)2021年9月26日下发的《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中文件精神及要求,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班级评议小组评议,学院认定小组认定,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最终确定初选人员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1年10月14日-2019年10月16日。
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北海国际学院(歌尔科技学院)学工办(7516南)反映。
办公电话:0536-8785133,0536-8785905
联系人:霍在强
北海国际学院(歌尔科技学院)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