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潍坊学院学生工作处〔2023〕96号《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国奖省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及要求,国家励志奖学金按照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提出申请、班级学生资助工作评议小组评议、辅导员办公室评议小组评议后上报学院工作小组,学院工作小组开会进行评审确定本学院推荐名单。以上流程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现将最终确定初选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10月17日-2023年10月19日。
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将异议问题以书面形式投放至北海国际学院院长信箱(7518教室门口),或发电子邮件至北海国际学院院长信箱bhgjxy@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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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国际学院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