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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肃校规校纪、严格执行考勤制度的办法

为了保证学院正常教学及管理秩序,根据《潍坊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细则》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各班级要按本办法严格执行考勤记录。考勤分为迟到、早退、请假、旷课等。

二、学生因故不能参加课堂正常教学,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未经批准或擅自缺席者,一律按旷课论处。

三、学生请假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原则上由学生本人亲自办理,事假必须有正当理由,出示相关证明,如有特殊事情应由家长与辅导员联系;生病或住院同学可由他人代替办理请假手续,但三天内务必提供医务室或相关医院证明。

四、实行考勤周报制度,班级学习委员每周将本班考勤情况统计汇总,上报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五、一学期之内无故旷课累计达到下列学时者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和相应处分(按实际授课时间计):

(一)达6学时者,给予警告处分。

(二)达10学时者,给予警告处分。

(三)达20学时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四)达30学时者,给予记过处分。

(五)达40学时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六)达50学时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六、凡达到记过以上处分者,将不能参加专升本考试。

七、课程学习缺课达该课程总学时1/3者以零分记。

八、本制度由北海国际学院(歌尔科技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北海国际学院(歌尔科技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9月8日